生命资产关于转让生命资产安享收益7号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 日期:2016-05-27 关注:0

生命资产信息披露公告-安享7号转让债权计划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生命资产安享收益7号资产管理产品持有的债权投资计划转让于富德生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2日,公司与富德生命人寿签订了《太平洋-同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太平洋-中国建筑阳盂高速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中国人寿-舟山跨海大桥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生命资产安享收益7号资产管理产品将其持有的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给富德生命人寿,转让金额总计 4.5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太平洋-同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是由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为30亿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的东周窑煤矿、麻家梁煤矿及甲醇项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偿债主体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AAA,债项评级AAA。
        “太平洋-中国建筑阳盂高速债权投资计划”是由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为15亿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山西阳泉至盂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项目融资主体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偿债主体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AAA,债项评级AAA。         
        “中国人寿-舟山跨海大桥债权投资计划”是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为20亿元,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舟山大陆连岛工程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项目,项目融资主体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项目担保主体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该债项评级为AAA。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生命人寿为我公司股东,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富德生命人寿是我公司关联方,且此项交易金额超过我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并超过5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富德生命人寿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金为117.52亿元,业务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按照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的投资收益及持有时间,并结合市场化利率情况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此次转让三个债权投资计划金额总计4.5亿元人民币,分别为:转让太平洋-同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2亿元,转让太平洋-中国建筑阳盂高速债权投资计划2亿元,转让中国人寿-舟山跨海大桥债权投资计划0.5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受让方应于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经转让、受让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生效日期为2016年5月12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我公司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生资董字〔2015〕70号决议审议通过。
另外,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资产委托人、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从而同意了此项交易。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召开,会议由董事张仲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4人,实到董事4人,代表有效票数4票,4名董事全部同意此项交易。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